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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

2018-07-16

不要将税收筹划与逃税、避税混为一谈;首先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操作,而偷税、漏税完全是非法的行为,将二者混为一谈完全是抹杀了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

从2000年1月5日起,《中国税务报》创办了《筹划周刊》,开展税收筹划相关理论和知识的探讨,对税收筹划的推广和运用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由于传统观念、法律法规、政策等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还不足,运用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加深认识,并在实践中合理运用。

税收筹划与逃税、避税有何区别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所鼓励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的实质就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现节税的目的。

税收筹划与逃税有着本质的不同。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达到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目的的违法行为。逃税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因而不受法律法规保护。

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的缺陷、漏洞,利用会计法规与税法的区别,来达到规避或者减轻其税负的行为。尽管对于避税的解释在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定论,但是,越来越多的国家认为它是错用或者滥用税法的行为,是有悖于税法立法精神的,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否定。对于较为突出的避税行为,有的国家通过制定法规或特别条款来加以反对,我国也采取了这种立场与做法。

如果说税收筹划、逃税和避税有什么相同性的话,就是它们都是为了减轻个人或企业的税负,达到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但是,税收筹划是合法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和支持;而逃税和避税则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或调整,这是它们最大的区别。因此,我们要在实践生活中反对逃税和避税,而要大力开展税收筹划行为。

税收筹划的存在依据及其现实意义

我们可以从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来分析税收筹划存在的缘由。

首先是企业的内部因素导致税收筹划行为的存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日益扩大,企业逐渐成为经济活动中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主体,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寻求各种途径来减少费用、增加收入,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税收筹划应运而生;而且,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其税收筹划行为活动的能力。一般来说,具有较大经营自主权的企业实行税收筹划的能力较强;而诸如总公司的独资子公司由于受到总公司经营战略等的制约,它们的税收筹划能力就相对较弱一些。这是企业内部因素的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的内部因素就是企业的纳税意识,企业的纳税意识严重地影响着税收筹划的开展。如果企业的纳税意识低的话,它们往往就会公然采取违反税法的逃税或避税行为;只有当企业的纳税意识增强到一定阶段之后,才有可能出现与税法立法精神相一致的税收筹划。

其次是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产生。当税法被严格执行的时候,偷逃税和避税行为会受到严厉制裁,企业就会减少逃税,而相应地增加税收筹划;反之,企业就会增加逃税和避税行为。这是外部环境的第一个层面。第二个层面是财政支出的公平程度也影响着税收筹划行为活动。当财政支出合理的时候,税收收入就被用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地方,纳税人就会感觉财政是公平的,也就会相应地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而增加符合税法立法精神意图的税收筹划行为;反之,税收筹划行为就会变异为逃税等不合法行为,从而来作为对财政不公平的对抗。

我们可以从微观、中观、宏观3个层面来分析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从微观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组织形式,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从中观角度看,税收筹划可以促进税务代理的大力发展,可以涵养税源,可以促进财政公平程度的进展;从宏观角度来看,税收筹划的大力开展,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节作用,促进投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可以减少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出现,更可以反作用于税收法制,促使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便更科学地设计税收的立法。